在国画中使用他人的肖像章涉及多个层面的法律、和艺术规范问题,需谨慎处理:
1. 著作权与肖像权
- 若肖像章为他人原创(如篆刻作品),其构图、刀法可能受《著作权法》保护。未经授权使用构成侵权。
- 肖像章若包含可识别的人物面部特征,需遵守《民法典》第1019条肖像权规定。即便非营利用途,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亦可能违法,尤其是涉及公众人物时风险更高。
2. 艺术与传统惯例
- 传统中国画用印讲究“诗书画印”一体,印章多为创作者自用或传承有序的名家印(如斋号印、鉴藏印)。贸然使用他人肖像章可能被视为对艺术传统的僭越。
- 当代艺术家若需借用他人形象,通常通过明确合作或授权协议实现,如靳尚谊《塔吉克新娘》对模特的肖像权处理。
3. 实务操作建议
- 授权程序:需同时获取肖像权人(被刻印者)与著作权人(篆刻者)的双重书面许可,明确使用范围、期限及报酬。
- 合理使用例外:若肖像章已进入公有领域(如历史人物肖像的古代刻本),或使用时进行了本质性艺术转化(如模糊处理、拼贴重构),可能不构成侵权,但需法律专业人士评估。
- 替代方案:可考虑定制印章,邀请篆刻家依据合法采集的肖像素材重新创作,确保权利链条清晰。
4. 行业相关案例警示
- 2016年某画家因未经许可在作品钤盖戏曲演员肖像章,被判赔偿精神损失费并公开致歉。法院认定其行为具备商业展览属性,不属于合理使用范畴。
- 西泠印社等专业机构对印章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强调,涉及肖像的篆刻作品参展时需提交权利证明文件。
5. 文化背景延伸
中国古代肖像印(如汉代“四灵印”中的人物肖形)多用于私密信物或宗教用途,与当代艺术公开展示场景有本质差异。现代创作者应兼顾传统符号的活化利用与法律边界。
综上,国画中使用他人肖像章并非绝对禁止,但必须建立完整的授权链条,并考量作品发布场景的法律风险。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知识产权律师与艺术法律顾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