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,古董店经营古董交易涉及多种税费,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1. 增值税:
- 古董交易通常适用增值税,税率一般为6%(小规模纳税人)或13%(一般纳税人)。若古董属于文物,可能享受免税政策,但需符合《文物保护法》规定。
- 进口古董还需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,税率为13%。
2. 企业所得税:
- 企业经营的古董店需按25%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(小微企业可享受优惠税率)。
- 个体工商户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,适用5%-35%超额累进税率。
3. 个人所得税(个易):
- 个人出售古董属于“财产转让所得”,按20%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。若无法提供原值凭证,税务机关可能核定征收(通常为成交价的1%-3%)。
4. 印花税:
- 古董交易合同按“买卖合同”税目缴纳印花税,税率为0.03%(买卖双方各半)。拍卖行出具的成交确认书也需贴花。
5. 文化事业建设费:
- 若涉及艺术品拍卖或展览,可能需按营业收入的3%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。
6. 关税(进口古董):
- 进口古董需缴纳关税,税率根据材质、年代等分类(如瓷器、玉器税率不同),通常为5%-20%。文物进口还需文化部门审批。
7. 地方附加税费:
- 如城市维护建设税(增值税的7%/5%/1%)、教育费附加(3%)、地方教育附加(2%)。
注意事项:
文物交易需取得《文物经营许可证》,禁止买卖国家禁止流通的文物。
拍卖行代扣代缴个税时,需提供原值证明(如发票、鉴定书),否则按全额核定征收。
部分地方政府对古玩市场有特殊税收优惠(如北京潘家园、上海豫园等)。
建议经营者保留完整交易凭证(如鉴定证书、发票),并咨询专业税务师以规避风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