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朝在东北地区铸造的钱币主要有以下几种:
1. 宝吉局:吉林省在乾隆时期设立宝吉局,铸造“乾隆通宝”等铜钱。该局存续时间较短,铸造量有限,存世较少,具有一定的收藏价值。
2. 宝奉局:奉天(今沈阳)曾短暂设立宝奉局,铸造“咸丰重宝”当十、当五十等大钱。咸丰年间因财政困难,东北地区亦参与铸造大钱以应对经济危机。
3. 宝盛局:盛京(沈阳)在顺治年间设立宝盛局,铸造“顺治通宝”,背满文“宝盛”或汉文“盛”字。该局是清初东北主要的铸币机构之一。
4. 宝宁局:宁古塔(今黑龙江宁安)在康熙年间曾设局铸钱,背满文“宝宁”,但铸造量极少,存世罕见。
此外,东北地区还流通清代其他钱局的铸币,如宝泉局、宝源局的中央铸币,以及邻近省份的钱币(如直隶宝直局、山东宝东局的铜钱)。清晚期东北私铸钱现象较多,尤其在吉林、黑龙江一带,因铜料短缺,民间私铸小钱(如“光绪通宝”薄片钱)盛行,质量参差不齐。
值得注意的是,咸丰年间东北还铸造过铁钱和铅钱,如“咸丰重宝”当十铁钱,但因材质易锈蚀,保存完好的较为稀少。清代东北铸币受地域经济影响,整体铸造规模较小,存世量有限,是清代钱币研究中的重要分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