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书法史上的书法演变可以分为五个主要阶段:甲骨文、金文、隶书、楷书和行书。
甲骨文是中国古代文字的最早形式,出现在商朝晚期到西周早期,约公元前14世纪至公元前11世纪。甲骨文通常刻在龟甲或兽骨上,用来卜辞和记录祭祀活动。甲骨文的特点是形状繁复,线条粗糙,具有一定的象形性和指事性。
金文是商周时期的一种书法形式,约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3世纪。金文是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,用来记录祭祀活动和铭记功绩。金文的特点是线条简洁,结构严谨,具有很强的几何造型和装饰性。
隶书是秦汉时期流行的一种书法形式,约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3世纪。隶书是秦始皇统一文字后所创,用来书写公文和文件。隶书的特点是笔画结构规整,笔画粗细相间,具有一定的方正感和饱满感。
楷书是隶书演变而来的一种书法形式,大约出现在东晋时期,约公元4世纪至公元6世纪。楷书是后来的楷书标准字形的前身,具有笔画清晰、线条流畅、结构严谨的特点。
行书是隶书和楷书的结合形式,最早出现在北魏时期,约公元6世纪至公元7世纪。行书是一种自由奔放、行云流水的书法形式,具有明快的笔画和动感的线条。行书在唐宋时期达到了巅峰,并对后来的书法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