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古币诈骗犯罪呈上升趋势,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严厉打击,以下结合最新判例及相关法律分析典型案例与量刑标准:
一、典型案例及量刑
1. 虚构“稀有古币”诈骗案(2023年浙江)
被告人伪造战国刀币、清代样钱等“珍品”,通过短视频平台夸大宣传,诱骗收藏者高价购买仿制品。经鉴定,涉案金额达320万元。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,并处罚金50万元。关键量刑依据为《刑法》第266条,数额特别巨大(超50万元)且面向不特定公众,从重处罚。
2. 拍卖公司套路诈骗(2022年北京)
犯罪团伙设立虚假拍卖公司,以“海外高价代拍”为名收取服务费,实则未开展任何拍卖活动。涉案金额超2000万元,被判有期徒刑14年。法院认定其利用收藏者“捡漏”心理,构成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竞合。
3. 网络直播虚假鉴定(2023年广东)
主播冒充鉴定专家,以“保真回购”承诺诱骗观众购买劣质仿古币,涉案金额580万元。5名被告均获刑3-7年。该案首次适用《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意见》中“利用新兴技术手段”加重情节。
4. 家族式制币团伙(2024年河南)
犯罪家族批量生产假银元、铜钱,并通过古玩市场销往全国。因涉及伪造货币罪与诈骗罪数罪并罚,主刑期达12年。值得注意的是,其伪造的“袁大头”银元被鉴定为现代电镀工艺制品。
二、量刑关键因素
数额标准:根据两高司法解释,诈骗数额3万元以上为“数额较大”(3年以下),50万元以上为“数额特别巨大”(10年以上或无期)。
手段判定: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、伪造鉴定证书、虚构拍卖记录等均属加重情节。
受害群体:针对老年人、文玩新手等弱势群体作案,酌情从重处罚。
三、行业风险提示
1. 鉴定乱象:部分“皮包鉴定机构”与诈骗团伙勾结,出具虚假鉴定报告。正规鉴定需认准国家文物局备案机构。
2. 拍卖陷阱:未取得《文物拍卖许可证》的公司不得经营古币拍卖业务,正规拍卖行需收取图录费但不会提前承诺成交价。
3. 技术伪造:现代作伪技术已能仿制包浆、锈色,甚至采用真银材料。X射线荧光光谱仪(XRF)是主流检测手段。
四、建议
发现受骗应保留聊天记录、转账凭证,并向犯罪行为发生地或嫌疑人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。涉及跨省案件可申请公安部督办。文物诈骗案件追赃难度大,建议交易前通过“全国检察机关涉案文物鉴定评估系统”查询备案信息。
司法机关将持续重点打击利用收藏热实施的诈骗犯罪,2023年全国专项治理中此类案件批捕率同比上升17%。收藏者需增强法律意识,认准合法交易渠道,避免“一夜暴富”心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