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古玩店购买的商品能否退货,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,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:
1. 商家承诺与书面协议
若商家明确承诺"无理由退换"或签订书面退货协议(如拍卖行的"犹豫期"条款),则按约定执行。古玩行业常见"三天鉴赏期"等特殊条款,需留存书面凭证。
2. 商品真伪争议
当商品被权威机构鉴定为赝品时,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,可主张退一赔三。但需注意:清代以前器物需出具文物局备案机构的鉴定报告,近现代工艺品则适用普通商品规则。
3. 法定解除权情形
- 邮寄购货:享有7日无理由退货权(《消法》第25条),但定制类、鲜活易腐品除外。
- 重大误解:如将民国仿品误认为真品,需在90日内通过司法程序撤销合同(《民法典》第147条)。
- 商品缺陷:结构性损伤、修复未告知等情况可要求退货。
4. 行业惯例障碍
古玩行业存在"眼力交易"传统,拍卖图录注明"仅供参考"的,法院可能认定为风险自担(参考(2018)京03民终13949号判决)。但商家故意隐瞒修补、盗掘等违法事实的除外。
5. 特殊商品限制
文物类商品需注意:带铭文铜器、出土特征明显的瓷器等,根据《文物保护法》第51条,若被认定为出土文物,交易本身无效,需移交文物部门,不适用普通退货流程。
建议交易时要求商家出具:①藏品传承来历说明 ②科学检测报告(如热释光测年) ③明确退换条件。发生纠纷可向文物市场专项管理部门投诉,或委托中国收藏家协会等机构调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