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中国邮政现行规定中,邮票主要有以下几种用途和替代关系:

1. 通用邮票:包括普通邮票(如鸟巢、花卉等系列)和纪念邮票(如生肖、重大事件主题),可用于寄递国内普通信函、明信片及挂号信件。特种邮票(如文化遗产、名画题材)同样具有邮资效力,可替代普通邮票使用。
2. 专用邮票:
- 邮资封片邮票:部分邮资信封或明信片已印有邮资图案,可直接使用,无需另贴邮票。若需补资,可用其他邮票叠加。
- 个性化服务专用邮票:主图带有空白附票的邮票(如“祝福”系列),其主图部分等同于普通邮票邮资功能。
3. 替代规则:
- 过期未使用但未标注“作废”的邮票(如20世纪90年代发行的部分邮票)仍有效,可按面值使用。
- 邮资机标签(电子邮票)与实体邮票效力等同,但不可互相替代,前者需通过邮政设备打印。
- 国际邮资邮票(如“中国鸟”系列)可用于国内寄递,反之国内邮票用于国际邮件需满足资费标准。
4. 特殊情形:
- 包裹邮票与信函邮票混用需符合资费计算规则;
- 纪念邮资标签(如展览会发行)需确认是否为中国邮政官方发行,非官方标签无效。
注意:拼贴、破损或涂改邮票视为无效,部分早期改值邮票需结合邮政历史规定判定。实际使用时建议通过邮政官网或柜台核实最新资费政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