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法作品送人时,落款需注意以下要点:
1. 基本格式
- 双款:上款(受赠者信息)与下款(作者信息)结合。上款写明受赠者姓名+称呼(如"某某先生雅正"),位置略高;下款含创作时间、作者姓名(可用字号)、地点(如"壬寅年仲春王雪松书于京华")。
- 单款:仅署作者名号及时间,适用于简洁馈赠。
2. 称谓礼节
- 根据关系选用敬语:长辈用"教正""斧正";平辈用"惠存""雅赏";晚辈用"存念""勉之"。
- 特别场合可加注释:如贺寿题"寿比南山",新婚写"志同道合"。
3. 时间表述
- 传统纪年:优先使用干支+季节/月份(如甲辰年荷月)。
- 农历节气:重要作品可注明"清明后二日"等具体节点。
- 现代纪年:若用公历需完整(2024年7月5日),避免数字简写。
4. 钤印规范
- 姓名章:朱白文搭配,盖于署名下方。
- 闲章:引首章在右上角,压脚章在左下角,内容需契合主题。
- 幅式差异:条幅用长条印,册页选小玺印。
5. 特殊处理
- 未完成作品:可落"未竟稿"并说明缘由。
- 补题:若装裱后加款,注明"重装补记"。
6. 避忌事项
- 名字避讳:古人需避帝王讳,现代避免使用争议人物名号。
- 印章勿压字:与正文保持1.5字以上间距。
- 忌穷款:仅写姓名显得敷衍,至少加入时间要素。
扩展知识:明代文徵明常将受赠者官职写入上款(如"侍御白楼先生"),清代吴昌硕喜用甲骨文集句作闲章相配。当代书法家协会建议,赠送境外友人可附加外文翻译便签,但原作落款务必保持中文传统形制。
书法作品的馈赠本质是“以艺载道”,规范的落款既体现艺术修养,亦传递人文温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