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玩字画买卖行规是行业内长期形成的交易准则,涉及鉴定、估价、交易流程及道德约束等多方面内容,具体可概括为以下几点:
1. 保真与瑕疵告知
- 卖方需如实说明藏品年代、作者、来源及瑕疵,尤其对修复、补笔、虫蛀等情况必须明确告知。"包老包真"是传统承诺,但当代交易常附鉴定证书(如权威机构出具的X光、材质分析报告)。
- 宋代《洞天清禄集》已强调"鉴者不买,买者不鉴"的原则,现代衍生出"退货期"行规,通常3至7天内可凭第三方鉴定结果退货。
2. 价格协商机制
- 交易多采用秘密议价,常见"袖里乾坤"(手语讨价还价)或"封货竞价"(书面报价)。清代苏州琥珀交易曾流行"封货单",与现代拍卖中的暗标类似。
- 定价依据包括:作者名望(如"扬州八怪"作品溢价)、存世量(《石渠宝笈》著录者价高十倍)、品相等级(全品、微瑕、残件价差可达数十倍)。
3. 中介佣金制度
- 牙人(经纪人)佣金通常为成交价10%-15%,明代《警世通言》记载"成三破二"规则(买方3%、卖方2%)。现代拍卖行收取买方15%-25%酬金,并保留卖方佣金议价权。
4. 交易禁忌与礼仪
- 忌讳直接手递手交接,需经案台或软垫转放,防止意外损毁。民国时期琉璃厂交易时,摔落物品由最后经手方担责。
- 清代《骨董琐记》载"三不买"原则:祖传之物需问清源流、盗掘赃物不碰、官府追查物件回避。
5. 地域性规则差异
- 北京琉璃厂讲究"过行"(必经纪人之手),上海豫园流行"掌眼费"(预付鉴定定金),广州西关则存在"雅贿"特殊交割方式。
6. 法律与行规冲突处理
- 出土文物交易受《文物保护法》限制,但行业存在"传世品"与"生坑"的灰定。2020年洛阳金村铜器案显示,即便有流传有序证明,仍需海关出口文审文件。
7. 现代技术应用
- 碳14检测、拉曼光谱等科技手段普及,但传统眼学(经验鉴定)仍占主导。2016年故宫《千里江山图》特展引发学术争议,反映科技鉴定与传统断代的矛盾。
古玩字画交易本质是信用经济,明代张应文《清秘藏》云"识古不穷,贪古不富",当代收藏更需结合文献考据、科技检测与市场动态综合分析。